【以案释法】杜绝网络谣言,违者依法严惩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飞速前行,网络谣言频繁涌现,不仅对公众认知产生误导,更对社会稳定秩序构成负面影响。坚决抵制网络谣言,守护网络空间安宁显得尤为重要。
案例回顾:
近日,临清一网民谷某某通过个人网络账号在某短视频平台转发了一条某高校“校庆竟然不见国旗”的不实信息,让部分网民产生误解,给该高校造成不良影响,扰乱了公共秩序。临清公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谷某某处以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
临清公安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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