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临清一网民未经核实,转发虚假视频被处罚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临清公安持续深化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多起网络谣言案件,有效净化网络环境。现公布1起典型案例:基本案情

10月16日,临清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网民张某某通过网络短视频平台转发一条“邯郸又一杀人案”的视频。经核查,该视频信息为虚假信息。张某某为博取眼球,在对相关信息未核实的情况下,转发虚假视频,给群众造成误解和恐慌,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张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张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临清公安提醒】

网络谣言的危害不容小觑,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保持理性思考、提高辨别能力,不轻易相信和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共同维护一个健康、有序、和谐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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